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
(2000年6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通過)
為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組織,充分調動廣大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促進科學技術事業(yè)的發(fā)展,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發(fā)布《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該辦法共六章33條,自2000年6月6日起施行。1985年8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fā)布的《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同時廢止。主要內容如下:
第二條科學技術獎勵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chuàng)新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fā)、推廣應用活動的公民或組織。
第四條維護科學技術獎的客觀、公正、權威性??茖W技術獎的推薦、評審、授予,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干預。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四川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省人民政府設立本級科學技術獎,即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包括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和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
省級各部門不再設立科學技術獎。
第七條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獎勵人數(shù)不超過5名。
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評審一次。
第八條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授予下列公民:
?。ㄒ唬┰诳茖W技術前沿領域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等方面有創(chuàng)造性的、重大的研究成果,對推動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作出突出的、特殊貢獻的人員;
?。ǘ┰诩铀倏茖W技術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yè)化方面作出巨大貢獻,產生了巨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直接實施者。
第九條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下列公民或組織:
?。ㄒ唬┰诨A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xiàn)象、特征和規(guī)律,有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的;
(二)運用科學技術在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tǒng)等方面有重大技術發(fā)明的;
?。ㄈ┰诩铀倏茖W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作出突出貢獻的。
第十條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是指前人尚未發(fā)現(xiàn)或尚未闡明、具有重大科學價值、得到國內外自然科學界公認的發(fā)現(xiàn)。
本辦法第九條第(二)項所稱重大技術發(fā)明,是指前人尚未發(fā)明或尚未公開、具有先進性和創(chuàng)新性、經實施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發(fā)明。
第十一條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不分等級。
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4個等級。
第十二條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由下列單位推薦:
?。ㄒ唬┦兄萑嗣裾⒌貐^(qū)行政公署的科學技術行政部門;
?。ǘ┦〖売嘘P部門;
?。ㄈ┲袊嗣窠夥跑婑v川各部;
?。ㄋ模┙浭】茖W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推薦條件的其他單位。
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的候選人,還可以由三名同一行業(yè)科學技術專家聯(lián)名推薦。
第十三條推薦單位或專家應當根據(jù)有關方面的科學技術專家的評審結論對推薦項目提出推薦意見。
第十四條省人民政府設立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獎勵的日常組織和管理工作。
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組成人選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和學者組成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評選委員會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分別負責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選和評審。
第十五條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原則和評審標準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制定。
第十六條經省評選、評審委員會初評出的人員、項目,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在全省范圍內予以公告,征求異議。異議期30天。
第十七條對征得的異議,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省評選、評審委員會審議。
第十八條省評選、評審委員會對申報參評的科學技術成果作出認定結論,向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提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建議。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根據(jù)省評選、評審委員會的建議,作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決定。
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作出的省科學技術獎的決定進行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九條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由省人民政府授獎,并頒發(fā)獎勵證書及獎金。
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的獎勵經費由省財政列支。
第二十條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的事跡載入四川省志。
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員的事跡記入本人檔案,作為考核、評聘專業(yè)技術職稱、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jù)。
第二十一條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是指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或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設立的科學技術獎。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應當積極支持、正確引導、規(guī)范管理,保證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有序運作。
第二十三條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應當建立科學、民主、客觀、公正的評審程序,實行公開授獎制度。
第二十四條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應向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申請登記,經批準的發(fā)給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統(tǒng)一制作的《四川省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登記證書》,報國家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不得向受獎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六條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科學技術獎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撤銷獎勵,收回證書,追回獎金。
第二十七條推薦單位或個人提供虛假數(shù)據(jù)、材料,協(xié)助他人騙取科學技術獎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暫?;蛉∠渫扑]資格;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未經登記,社會力量擅自設立科學技術獎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予以取締。
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向受獎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的,由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沒收所收取的費用,可以并處所收取費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撤銷登記。
第二十九條參與省科學技術獎評選、評審活動和有關工作的人員,在評選、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華僑、外國人或省外的單位、個人,在我省進行技術開發(fā)、推廣應用活動,對推動我省科學技術進步作出重大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獎勵。
第三十二條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區(qū)行政公署可以設立本級科學技術獎,具體由市州人民政府、地區(qū)行政公署確定,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其指導。
為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組織,充分調動廣大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促進科學技術事業(yè)的發(fā)展,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發(fā)布《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該辦法共六章33條,自2000年6月6日起施行。1985年8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fā)布的《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同時廢止。主要內容如下:
第二條科學技術獎勵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chuàng)新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fā)、推廣應用活動的公民或組織。
第四條維護科學技術獎的客觀、公正、權威性??茖W技術獎的推薦、評審、授予,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非法干預。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四川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省人民政府設立本級科學技術獎,即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包括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和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
省級各部門不再設立科學技術獎。
第七條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獎勵人數(shù)不超過5名。
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評審一次。
第八條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授予下列公民:
?。ㄒ唬┰诳茖W技術前沿領域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等方面有創(chuàng)造性的、重大的研究成果,對推動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作出突出的、特殊貢獻的人員;
?。ǘ┰诩铀倏茖W技術成果轉化、促進高新技術產業(yè)化方面作出巨大貢獻,產生了巨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直接實施者。
第九條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下列公民或組織:
?。ㄒ唬┰诨A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xiàn)象、特征和規(guī)律,有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的;
(二)運用科學技術在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tǒng)等方面有重大技術發(fā)明的;
?。ㄈ┰诩铀倏茖W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作出突出貢獻的。
第十條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是指前人尚未發(fā)現(xiàn)或尚未闡明、具有重大科學價值、得到國內外自然科學界公認的發(fā)現(xiàn)。
本辦法第九條第(二)項所稱重大技術發(fā)明,是指前人尚未發(fā)明或尚未公開、具有先進性和創(chuàng)新性、經實施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發(fā)明。
第十一條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不分等級。
四川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4個等級。
第十二條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由下列單位推薦:
?。ㄒ唬┦兄萑嗣裾⒌貐^(qū)行政公署的科學技術行政部門;
?。ǘ┦〖売嘘P部門;
?。ㄈ┲袊嗣窠夥跑婑v川各部;
?。ㄋ模┙浭】茖W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符合推薦條件的其他單位。
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的候選人,還可以由三名同一行業(yè)科學技術專家聯(lián)名推薦。
第十三條推薦單位或專家應當根據(jù)有關方面的科學技術專家的評審結論對推薦項目提出推薦意見。
第十四條省人民政府設立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獎勵的日常組織和管理工作。
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的組成人選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和學者組成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評選委員會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分別負責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選和評審。
第十五條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原則和評審標準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制定。
第十六條經省評選、評審委員會初評出的人員、項目,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在全省范圍內予以公告,征求異議。異議期30天。
第十七條對征得的異議,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省評選、評審委員會審議。
第十八條省評選、評審委員會對申報參評的科學技術成果作出認定結論,向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提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建議。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根據(jù)省評選、評審委員會的建議,作出獲獎人選和獎勵種類及等級的決定。
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作出的省科學技術獎的決定進行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九條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由省人民政府授獎,并頒發(fā)獎勵證書及獎金。
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的獎勵經費由省財政列支。
第二十條四川省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的事跡載入四川省志。
四川省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員的事跡記入本人檔案,作為考核、評聘專業(yè)技術職稱、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jù)。
第二十一條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是指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或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設立的科學技術獎。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對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應當積極支持、正確引導、規(guī)范管理,保證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有序運作。
第二十三條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應當建立科學、民主、客觀、公正的評審程序,實行公開授獎制度。
第二十四條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應向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申請登記,經批準的發(fā)給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統(tǒng)一制作的《四川省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登記證書》,報國家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不得向受獎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六條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科學技術獎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撤銷獎勵,收回證書,追回獎金。
第二十七條推薦單位或個人提供虛假數(shù)據(jù)、材料,協(xié)助他人騙取科學技術獎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暫?;蛉∠渫扑]資格;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八條未經登記,社會力量擅自設立科學技術獎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予以取締。
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向受獎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的,由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沒收所收取的費用,可以并處所收取費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撤銷登記。
第二十九條參與省科學技術獎評選、評審活動和有關工作的人員,在評選、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華僑、外國人或省外的單位、個人,在我省進行技術開發(fā)、推廣應用活動,對推動我省科學技術進步作出重大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獎勵。
第三十二條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區(qū)行政公署可以設立本級科學技術獎,具體由市州人民政府、地區(qū)行政公署確定,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其指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