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受理臺胞專利申請的規(guī)定
一、臺胞與大陸同胞一樣,可就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取得專利保護。
二、臺胞向中國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不得使用“中華民國”字樣,而應使用“中國臺灣”。
三、在辦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證中國專利局與臺胞專利申請人的通訊聯系,臺灣自然人申請專利均應通過在中國專利局登記公告的國內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四、臺灣法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應委托國務院以及國務院授權中國專利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五、我國已加入《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臺胞與大陸同胞一樣,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guī)定,就其在中國專利局提出的第一次正規(guī)申請辦理向其它國家申請專利的優(yōu)先權手續(xù),對其提交的以在巴黎公約某一成員國提交的第一次正規(guī)申請為基礎向中國專利局要求優(yōu)先權的,中國專利局予以受理。
六、臺胞在大陸申請專利的費用用外匯人民幣支付。
二、臺胞向中國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不得使用“中華民國”字樣,而應使用“中國臺灣”。
三、在辦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證中國專利局與臺胞專利申請人的通訊聯系,臺灣自然人申請專利均應通過在中國專利局登記公告的國內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四、臺灣法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的,應委托國務院以及國務院授權中國專利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五、我國已加入《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臺胞與大陸同胞一樣,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規(guī)定,就其在中國專利局提出的第一次正規(guī)申請辦理向其它國家申請專利的優(yōu)先權手續(xù),對其提交的以在巴黎公約某一成員國提交的第一次正規(guī)申請為基礎向中國專利局要求優(yōu)先權的,中國專利局予以受理。
六、臺胞在大陸申請專利的費用用外匯人民幣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