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同志在2011年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的通知
國科發(fā)廳〔2011〕13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中央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辦公廳(室),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管委會:
2011年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于2011年2月18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同志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現將劉延東同志的講話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實際,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同志在2011年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科學技術部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