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評估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科技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國家高新區(qū)、國家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提升聯合實驗室建設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水平,促進聯合實驗室健康有序發(fā)展,參照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評估規(guī)則(試行)》,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1. 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2. 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評估規(guī)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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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
(來源:河南科技網
河南省科技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