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fā)《進一步建立健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揭榜掛帥”“賽馬”攻關
閩科規(guī)〔2022〕7號
各有關單位: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進一步建立健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揭榜掛帥”“賽馬”攻關機制的若干措施(試行)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全方位推進福建高質量發(fā)展超越,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揭榜掛帥”攻關機制,探索“賽馬制”,支撐重點產業(yè)轉型升級和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文旅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特制定《進一步建立健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揭榜掛帥”“賽馬”攻關機制的若干措施(試行)》。
一、實施分類突破機制
省級科技計劃“揭榜掛帥”項目分為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成果轉化項目和科技創(chuàng)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由具備較強科研實力的省內外企事業(yè)單位單獨或組建創(chuàng)新聯(lián)合體揭榜(下文稱揭榜方或揭榜單位)。
1.“揭榜掛帥”重大技術攻關項目:著眼福建省重點產業(yè)亟需解決的重大技術難題,由省內龍頭、骨干企業(yè),或由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lián)合企業(yè)(下文稱技術需求方或技術需求單位)提出技術需求,通過“揭榜掛帥”組織全國科研力量進行攻關。項目分為重大專項專題項目和引導性項目兩類,資助額度200-800萬元。
2.“揭榜掛帥”成果轉化項目:推動全國范圍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國家級創(chuàng)新平臺(下文稱轉化成果需求方或轉化成果需求單位)有重大應用前景的成熟科技成果,由省內有成果需求的企業(yè)揭榜,在福建落地轉化。項目按不超過企業(yè)對該項目實際支付技術交易費用的5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500萬元。(不再享受《福建省企業(yè)重大科技成果購買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補助管理細則》中重大科技成果購買補助)
3.“揭榜掛帥”科技創(chuàng)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圍繞福建省主導產業(yè)、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和區(qū)域特色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引進省外有實力的企事業(yè)單位揭榜,承擔建設行業(yè)中試熟化、測試認證等科技創(chuàng)新公共服務平臺,最高資助額度不超過800萬元。
二、優(yōu)化榜單形成機制
1.改革需求征集機制。省科技廳向企業(y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征集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需求。
2.完善需求凝練機制。省科技廳匯總審核省直有關部門、設區(qū)市科技主管部門和轉化成果需求單位推薦的本行業(yè)、本地區(qū)的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需求,組織咨詢論證和調研后,研究確定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榜單。
3.建立需求發(fā)榜機制。省科技廳將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榜單進行發(fā)榜,鼓勵具有較強技術研發(fā)實力和良好科研業(yè)績的省內外企事業(yè)單位牽頭或參與競爭揭榜。
三、探索競榜攻關機制
探索運用公開競爭、賽馬競爭等方式進行競榜攻關。
1.“公開競爭”制度。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綜合揭榜方的資質條件、方案可行性、需求方滿意度等提出評審意見。省科技廳按照相關程序確定揭榜單位。鼓勵支持在閩臺港澳科技人員、臺港澳資企業(yè)牽頭或參與揭榜。
2.“賽馬競爭”制度。對“揭榜掛帥”重大技術攻關項目,針對同一個項目任務,有多家優(yōu)勢單位、存在多種技術路線可能的,啟動“賽馬制”競爭。對兩個及以上的項目同時予以立項,實施平行資助。根據階段性考核情況,再重點聚焦、優(yōu)中選優(yōu)或聯(lián)合推進。
四、改革資金投入機制
1.創(chuàng)新財政資金管理。為吸引全國科研單位參與“揭榜”,由省外企事業(yè)單位牽頭的“揭榜掛帥”項目財政資金可直接撥付至省外企事業(yè)單位。
2.實行聯(lián)合出資發(fā)榜制?!敖野駫鞄洝敝卮蠹夹g攻關項目資金包括技術需求單位提供資金、揭榜單位自籌資金和省級財政資助資金。技術需求單位承諾提供配套資金不少于申請的財政資助資金。
3.財政資金分階段投入,首期投入不超過資助總額度的30%。
五、完善項目管理機制
1.實行首席專家“掛帥”負責制。首席專家享有充分的技術路線和經費資金自主權。項目成果效益,按照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任務書相關約定進行處置和分配。
2.落實“里程碑節(jié)點”考核制。對“揭榜掛帥”重大技術攻關項目關鍵節(jié)點開展階段性考核,根據項目資助額度和省外揭榜單位等情況,采取項目實地調研核實或審核項目年度執(zhí)行情況等方式,及時跟進掌握項目實施進度情況。
3.引入項目立項“軍令狀”制。揭榜方與發(fā)榜方、相關責任方簽訂“軍令狀”,確認各方責任。
六、建立獎懲激勵機制
1.激勵方面:對提前完成揭榜任務且成效顯著的項目承擔單位(團隊),設置財政資金獎勵(獎勵資金為項目資助總經費的10%),并授予“揭榜掛帥”杰出貢獻獎狀。
2.風險防范與懲戒方面:(1)對“揭榜掛帥”重大技術攻關項目,組織專家和技術需求單位開展項目中期績效評估或審核項目年度執(zhí)行情況,未按進度和相關要求實施的,限期整改。(2)項目到期后,未能完成預期目標任務的,視情形分別給予如下處理:對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未能完成的,項目承擔單位和負責人予以減責或免責,不再撥付剩余資金;對未能勤勉盡責而導致無法完成的,停止后續(xù)項目經費支持,階段性取消項目承擔單位和負責人參與省科技計劃項目和科技獎勵申報的資格,并納入科研誠信失信管理,需求單位按照雙方合同約定與揭榜單位追究違約責任。
3.盡職免責方面:項目組織管理部門嚴格按照規(guī)定開展“揭榜掛帥”“賽馬”攻關相關工作,經過需求征集、專家論證等程序,發(fā)布榜單無單位揭榜,允許“流榜”,并予以免責;經專家評審論證,立項的揭榜項目失敗,予以免責。
原文鏈接:http://kjt.fujian.gov.cn/xxgk/zcwj/202207/t20220720_5957041.htm
